各系、各部门:
现将学校寒假前后工作安排和春节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月21日:期末考试全部结束。请各任课教师在所任课目考试结束三天内将批阅的试卷、试卷分析报教研室审核后,按规范装订好交系部教学秘书签收存档。教研室主任对记分册审核签字后交教学秘书汇总报教务处;
1月22日—23日:举行学院第三届“两代会”;
1月24日:学生宿舍楼封门;
1月25日:学生食堂停伙;
1月25日—27日:各系、各部门安排有关人员完成寒假前的各项工作,教师和未安排工作任务的行政、教辅人员休息;
1月26日:上午保卫处组织全校安全大检查;
1月26日:院领导慰问有关人员;
1月28日:寒假开始;
2月25日:学生宿舍开门;
2月26日:食堂开伙;
3月1日:寒假结束,学生报到,教职工上班;
3月2日:学生正式上课。
学院要求,各系和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特别要强调往返途中交通、假期出行等安全问题。各系、各部门要组织防火防盗安全自查,保卫处要安排好安全检查和假期值班,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院领导,并妥善处理。
学院同时要求,寒假、春节期间,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要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,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,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,严肃财经纪律,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,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、联欢会,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系部、部门和个人将严肃查处。努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,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与慰问关爱活动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确保全体教职工过一个欢乐、祥和、平安的春节和寒假。
希各系、各部门遵照执行。
办公室
2016年1月15日